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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作者:编辑:jltech23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4点击次数: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维护学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积极探索建立维护安全、稳定校园环境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得到处理,保障我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谐、安全有序的干事创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个体事件(如:自杀、恶性交通事故、针对个别人或少数人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等);

(二)公共事件(如:火灾、爆炸、治安灾害事故、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网络安全等);

(三)群体性事件(如:因国内外重大事件、个体事件、公共事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聚集、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餐、罢课等);

(四)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灾害、房屋坍塌等)。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学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运行机制。

(二)坚持“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决策,早处置,做到“积极主动、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平稳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避免不良影响。

(三)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处置工作的有效性。

(四)对群体性事件,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做到弄清真相,准确定性,加强疏导,控制事态,防止蔓延。

(五)坚持依法处置原则,根据不同事件的性质,适时、准确地运用政策法律武器,避免和防止违法处置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处置机制的分级

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分为三级:预警机制、一般应急处置机制和重大应急处置机制。

(一)预警机制是指内出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征兆后,所采取的预测和防范措施。主要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使学有关领导能在事件突发之前准确掌握情况、形成判断,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或决定是否启动一般应急处置机制或重大应急处置机制。

(二)一般应急处置机制是对个体、局部、相对可控制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的机制。主要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重大应急处置机制主要针对全性、相对不可控的较大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的机制。一般情况下,要动员全师生员工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共同参与,并采取相应重大措施加以处置。一般情况下,较大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均应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保卫、后勤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与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部)、保卫处(部)党群工作部、后勤保障处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和涉及的范围等决定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的等级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下达工作任务,指挥各专项工作组采取应急措施;

3.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政策、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支持,为应对突发事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根据需要召开干部、教师和学生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统一思想,维护稳定;

5.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

(二)成立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是重大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一般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和预警机制办公室。重大应急机制办公室设在党委与行政办公室,由党委与行政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预警机制、一般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当启动预警机制和一般应急处置机制时,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火灾、爆炸、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保卫处(部);自然灾害、食物中毒事件流行性疾病爆发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校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职责是:

1.收集掌握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和动态,并对其性质进行分析,对事件的发展方向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判断,依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沟通情况,听取指示;

3.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协调、指挥各专项工作组及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4.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协助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5.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组建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下设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一般根据学相关单位的职能组建,是负责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的机构。其机构组建及主要职责是:

1.保卫工作组:组长由保卫处(部)处长担任,成员由保卫处(部)各岗位负责人及各单位治安责任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及办公室的安排,对校园楼栋、门房、交通等实施强制控制措施。如:实施区域警戒、交通管制、出入登记等;

2)根据命令,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组织人员疏散、维持秩序;

3)与上级公安机关及周边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防止事态蔓延和外人员进校侵扰。

2.学生工作组:组长由学生工作处(部)处长担任,成员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及办公室安排,召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疏通引导,防止事态扩大;

2)有针对性地对主要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和说服教育,动员组织其所在单位领导、老师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做好学生工作;

3)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信息发布组:组长由党群工作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党群工作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收集整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专项工作组的各类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向相关领导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

2)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设置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如校园网、电视广播等,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

3)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

4)加强信息监督检查,杜绝不实报道,正确处理不良信息。

4.后勤工作组:组长由后勤保障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院卫生所及后勤保障处其他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保障内水、电、气等正常供应;

2)及时提供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类材料和物资;

3)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参与救灾救护工作;

4)积极与外医疗机构联系,保证重大伤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五、处置机制的启动

(一)预警机制的启动及相关措施

1.启动的条件

在教学、管理、生活等方面出现异常情况或受到校外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需要提前进行工作准备时,启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2.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通报已掌握的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况与信息,研究分析事件的性质,对事件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和判断,确定办公室设置单位及参与预防和处置的工作单位和人员。

2)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件的日常处理工作,并做好事件发生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的协调组织工作。

3)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对事件进行跟踪,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将事态动向随时领导小组报告。

4)保卫工作组、学生工作组、信息发布组、后勤工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分别按其职责做好处置工作的各项准备,并将准备工作安排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5)当事态发展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要再次及时召开会议,根据事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启动一般应急处置机制或向学党委汇报提请启动重大应急处置机制。

6)当事态得到控制,矛盾得到缓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时,领导小组应宣布终止预警机制和相关工作。

(二)一般应急处置机制的启动及工作措施

1.启动的条件

突发一般性事件时,如个体事件、一般公共事件、小范围群体事件、轻微自然灾害等,由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启动一般应急处置机制。

2.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与信息,根据事件的性质及部门职能,确定办公室设置单位及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2)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事件发生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3)保卫工作组要立即组织专班,积极配合办公室及事件发生单位的工作,根据需要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4)学生工作组要组织以事件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参与者的专班,深入到师生中间,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

5)信息发布组要及时收集整理事件动态信息,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密切监控内媒体、网站,及时删除不良信息。

6)后勤工作组要组织专班,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和实际需要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重大应急处置机制的启动及工作措施

1.启动的条件

当突发或可能突发恶性个体事件、重大公共事件、大规模群体事件、严重自然灾害时,如重大火灾、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传染性疾病、大规模非法集会等,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提请学院党委立即召开委会,研究决定并宣布启动重大应急处置机制,按学有关重大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工作。

2.主要工作措施

1)立即召开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按事件性质决定启用具体的重大应急处置预案,布置各单位工作任务,出台学临时管理规定。

2)重大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协调内各单位和各专项工作组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保卫工作组接到命令后要紧急动员,组织强大力量,5分钟内进行队伍集结,根据要求实施强制控制措施或进行紧急抢救。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争取支持,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外围保障力量。

4)学生工作组要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要求所有成员深入各单位,分别召开师生及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宣传学政策和有关决定,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做好稳定工作。

5)信息发布组要及时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机制,按照领导小组指示,通过校园网、广播台及其他媒体向师生公开有关信息,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内舆论,缓解师生心理压力。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记者采访,不得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意见。

6)后勤工作组要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成立医疗救护、物质供应、水电保障、交通等专班,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和办公室工作安排,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四)学各类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

1.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启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传染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启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发生重大火灾,启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重大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4.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启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5.发生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启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发生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启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六、善后工作

按照不同的处机制或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后,领导小组应尽快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学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对处置工作过程及结果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恢复正常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

(二)突发事件处置后,如留有法律及其他救济工作等遗留问题的,由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协助司法及政府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材料整理。办公室要对处置过程的所有文字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形成详尽的工作报告,并根据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处置工作中所有文字材料由办公室整理并交档案馆保存。

(四)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要对事件处置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隐患漏洞,提出学管理工作的整改意见,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

1.学院相关单位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予以相应的处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分。

1)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2)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3)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的处分。

1)因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

3)相关当事人未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迟的;

4)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3.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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